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届辽宁省专利奖的通知
各市知识产权局、沈抚示范区知识产权局,省中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辽宁省专利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辽宁专利奖评选工作进度安排,第二届辽宁省专利奖评选工作现在正式启动。现就项目征集、申报、提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及要求
(一)年3月31日前获得授权的有效专利(不含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权属明确、法律状态稳定;
(二)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或设计独特,成功实现专利技术转化两年以上,且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技术及其产品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
(四)针对该专利有相对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五)申报人应当是已获授权专利(不含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的专利权人、专利受让人或独占许可、排他许可实施人;
(六)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七)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及省专利奖;
(八)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九)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二、名额分配
具体名额分配见提名项目分配表(附件1)。
三、申报流程
1.提名人向辖区内企事业单位下达通知,提出项目征集要求;
2.申报单位按要求向具有提名资格的提名人提交申报材料;
3.提名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及提名公示;
4.提名人向通过审核的申报单位提供网上评审平台登录账号和密码;
5.申报单位在网上评审平台填报专利项目信息;
6.提名人在网上评审平台对申报项目信息再次进行审核,无误后予以提交。
网上评审平台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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