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铁岭房产纠纷法律师闫传国老赖穷得
法务之家综合澎湃新闻编辑
“我真的没钞票还债,名下也只有供自己和家人居住的一套房,哪能办?”
十几年来,“老赖”夏先生面对讨债人,时常两手一摊,说得振振有词。“唯一一套住房不能执行”,成了他逃避法律责任的惯用手段。
那么,没现金没存款只有一套房,当这样的“老赖”欠债不还时,法院该怎么办?
近日,依照年最高院出台的新规,上海金山法院执行变卖了夏先生的房屋,给其留下“过渡房租金”执结此案。
▌欠钱十多年就是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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