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铁岭事业单位招聘汇总,退役士
今日公告
1、铁岭市公安局留置看护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遴选工作人员33人公告
2、铁岭市面向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招聘事业单位27人公告
3、铁岭市市属事业单位面向驻铁部队随军家属招聘10人公告
4、铁岭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人公告
1铁岭市公安局留置看护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遴选工作人员33人公告
依据《关于印发辽宁省组建留置看护队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公通[]51号)规定,经铁岭市政府批准,铁岭市公安局留置看护服务中心现面向全市公安机关辅警队伍招聘10名工作人员,面向市直差额补助或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公开遴选2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待遇
铁岭市公安局留置看护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33名,均为男性。铁岭市公安局留置看护服务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本次招聘人员所用编制均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非公安专项编制,不享受人民警察相关待遇,不授予人民警察警衔。负责留置看护服务中心辅助性、技术性保障工作。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的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为辅警的在全市公安机关辅警队伍内部进行,本公告所称辅警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具体包括:人才代理或劳务派遣人员,与政府或公安机关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勤人员,以及其他面向社会招聘的辅警。
招聘对象为差额补助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的,按《铁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执行。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全市公安机关在岗工作的辅警;
2.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35周岁(含)以下,即年12月20日(不含)至年12月20日(含)期间出生;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
4.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历取得时间为年12月20日(含)之前,专业不限;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连续参加公安机关辅警工作三年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年12月20日(含)。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年12月20-23日
报名地点:市公安局干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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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铁岭市面向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招聘事业单位27人公告
按市委办、市政府办转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政府征兵办关于铁岭市定向招聘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铁室发[]22号)要求,现就铁岭市事业单位公开面向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数量
严格落实(铁室发[]22号)要求,遵循退役士兵属地定向招聘的原则,考生依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可选择市直事业单位或本辖区(入伍地)事业单位岗位,其中市直7个岗位,铁岭县1个岗位,昌图县5个岗位,西丰县6个岗位,调兵山市1个岗位,银州区5个岗位,清河区2个岗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为年入伍,服满2年兵役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含受军队改革影响未满2年提前退役的士兵),年龄在26周岁及以下;
(二)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铁岭户籍或铁岭市生源,并从铁岭市应征入伍;
(四)以下人员不予聘用:
(1)因故未服满义务兵役制人员(不含受军队改革影响未满2年提前退役的);
(2)服役期间受警告及以上处分人员;
(3)享受国家退役安置政策的人员;
(4)在部队服役满2年的义务兵,继续留在部队服役或不再回铁岭工作的。并在以后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不列为定向招聘对象。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年12月20日-22日到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新区市政府室)报名。由市军分区、市退役军人局、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提供户口薄、身份证、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部队表现证书等相关材料,报名前登录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自行下载铁岭市事业单位面向退役士兵公开招聘报名信息登记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贴好照片),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需要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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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铁岭市市属事业单位面向驻铁部队随军家属招聘10人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铁岭市助力随军家属就业工程实施方案》精神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经请示市委、市政府同意,开展市属事业单位面向驻铁部队随军家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数量
此次市属事业单位面向驻铁部队随军家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分别为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岗位2名、市法治事务服务中心岗位3名。(另外,开原市招聘10名、昌图县招聘1名、调兵山市招聘1名、清河区招聘1名参加铁岭市组织的考试。)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为驻铁部队军人随军家属,具体条件为:截止到年7月30日,驻铁部队官兵(包括军官、文职人员、高级士官)经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随军,并且办理了随军手续的现役官兵的配偶。
其他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年龄45岁及以下(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
4.学历为中专及以上,专业不限;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年12月20日—22日。
报名地点: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市市民服务中心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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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铁岭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人公告
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铁岭市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管理暂行办法》(铁市人社发[]号)的要求,开展市直事业单位全额补助面向市直事业单位差额或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人员公开遴选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编制情况和岗位需求确定遴选岗位62个(其中留置看护中心遴选5个岗位),计划遴选人(其中留置看护中心计划遴选23人)。具体岗位计划见:《铁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岗位计划信息表》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铁岭市市直事业单位编制性质为差额补助或自收自支的在编人员(医院)。
(二)遴选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遴选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试用期满,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年龄45岁以下(年12月20日后出生),以档案认定年龄为准,学历大专以上。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年4月8日后未经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人员和事业单位“参公”后未经公开招录进入“参公”单位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4、尚在试用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推荐报名。遴选报名采用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打印《铁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二寸照片),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报名人员档案记录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认真审核填报信息,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人员所在单位统一将审核后的报名表于12月23日下午3点之前必须报送到市人社局事业科(房间)。报名时间年12月20日—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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