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带头办案,守护百姓食药安全铁岭市银州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全国检察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部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年11月13日至18日,铁岭市银州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付振和亲自办理了一起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虚假宣传类公益诉讼案件,该案也系铁岭市首例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虚假宣传类公益诉讼案件,案件已整改完毕并取得实效,切实发挥了“一把手”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示范标杆作用。
该案为银州区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铁岭市银州区站前公园旁“天基权易康之家”店,在销售其治疗仪的过程中,以宣传单、手册的形式虚假宣传其产品有效治疗高血脂、高血粘、高血压、冠心病、脑中风等多种疾病,造成对相关消费者的欺骗或误导,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发现案件线索后,银州区院民事行政检察部干警迅速将案件初步证据包括产品宣传单、手册、消费者证人证言及相关情况向付振和进行了汇报。经查,银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行政区域内药品经营具有统一的监督管理职责,该案已达行政公益诉讼立案标准。付振和在听取案件汇报并对相关证据进行初步审查后,认为该案涉及食药安全领域,应严格按照“四个最严”专项行动方案严肃办理,且潜在的消费者群体年龄较高,属涉及民生类的重大复杂案件,经银州区院公益诉讼领导小组决定,由付振和亲自带领检察官办案组办理此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付振和从案件线索的收集固定、分析研判,到权责清单的查阅、法律文书的制作审核,再到协调解决办案过程中的困难与阻力,为案件的办理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年11月18日,该案获铁岭市检察院批准,依法向银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了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积极履职,对医疗仪器经营者做虚假宣传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同时加大对类似行为的监管力度,保证药品经营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日前,银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履职并向银州区院回复,已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放违法广告,消除影响,并依法缴纳罚款,上缴国库。至此,该案成功办结。
食药安全无小事。未来,银州区院将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不断完善公益诉讼与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携手抓好食药安全保护链条,形成食药安全保护合力,确保人民群众吃得安全,用得放心。
来源丨铁岭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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