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吃货嘴里的乡愁

文/老曹图/花瓣

来源/心乐集(id:cxll)

以美食为纽带的友谊,肯定是这个世界上最牢固的情感

自从我脸上带着坚毅的表情,双手颤抖地在电脑上制定了我的宇宙超级减肥计划之后,各种美食便开始在我脑海里上映各种令人垂涎欲滴的宣传片。

一会儿是红烧肘子,一会儿是卤猪蹄,一会儿是三鲜馅饺子,一会儿是羊肉串,一会儿是大腰子,一会儿是重庆火锅,一会儿是水煮肉片,一会儿是牛板筋,一会儿是沟帮子烧鸡,一会儿是……

当晚,我生平第一次失眠了。

01

我的家在东北,并没在松花江上。

好像是去年,我给一家炸酱面馆做了一张海报。

我用了极简的设计,主画面是一碗面和一双筷子,下面配上一行字:乡愁,在口中,更在心头。

据老板后来和我说,效果非常好。

很多人一边吃面,一边给家人打电话。

其实,有时候自己想想,我们去吃那些自己家乡的美食,难道仅仅是为了满足口腹之欲吗?

我觉得不是。

当家乡美食融化在嘴里的那一刻,乡愁便悄然爬上心头。

作为一个严谨,认真,有轻微强迫症的中年胖子,每次回家前,我都会在手机日程管理中,非常细心地写上每天要吃的美食。

后来发现,回家短短的几天,根本吃不过来啊!

这令我非常不开心,但是这并不能难倒我,我把它们进行了归类和整合。

让我的朋友把我喜欢吃的,从全城各地采购好,带到我们聚会的地方。

所以我们经常是坐在饭馆里,吃很多种类的外卖。

感谢我的朋友们,特别是经常给我买猪蹄的锅巴同学,我回家一般是在春节前后,那个时候东北特别的冷,有时候还会下雪。

锅巴开着那辆没事就漏机油的大众,穿梭在被白雪覆盖的小城,到处给我买猪蹄。

当我把软糯酥烂的猪蹄塞进嘴里,锅巴都会静静地看着我,脸上全是满足。

我抽空抬起眼睛看他,他会腼腆地一笑说,吃吧吃吧,一会儿凉了不好吃了。

每当想起这些,我都会很感动,我觉得以美食为纽带的友谊,肯定是这个世界上最牢固的情感,坚不可摧,地老天荒。

02

文子是我高中同学,后来上大学也在一个城市。

快毕业的时候,我和文子在外面租了一间房子,彼此相依为命。

为什么说相依为命呢?

因为,那个时候真是太特么穷了。

最关键的是,穷就不说了,还爱嘚瑟。

每天还要去打一次乒乓球,要上两个小时网。

而我们最艰苦的时候,每个星期两个人只有50块的生活费。

50块啊,现在50块还能干什么?两个人吃面都不一定够啊。

但是我却觉得那段时光是很快乐的,现在还会时常想起。

文子很“贤惠”,多年后我见到他媳妇每次都会说,你运气真好啊,能找到这么好的男人。

每天下午,文子都会去菜市场买菜。我从楼上窗口可以看到他黑瘦的身影,那一瞬间说实话我是非常感动的,然后转过头继续玩三国志。

虽然只有那么一点点经费,但是我们总能吃上好几个菜。

我记忆最深的是,豆角炖肉,青椒炒肉,油炸花生米。

文子做的豆角炖肉是非常完美的。

秘诀就是,炖菜的时候不盖锅盖,文子说这样豆角里的水汽会被蒸发掉,吃起来口感更好,更加入味。

还有花生米也炸得酥脆,而且不糊。

同样是有秘诀的,那就是先放花生米,然后再放油。

好吧,这不是美食频道,我克制一下。

我坐在饭桌前,面对着丰盛的晚餐,恬不知耻地对文子说,要是能有点啤酒就完美了。

文子嫌弃且无可奈何地看着我,然后从桌子底下拎出一瓶啤酒说,一人半瓶吧。

晚饭过后,如果天气好,我和文子会坐在院子里弹琴唱歌。

记得有一天,我唱的是一首《痛哭的人》。

唱到一半,对面一楼的窗户打开了,一个美女探出头来。

她大声对我们喊:唱得太好了,都赶上伍佰的一半了。

我们兴奋地唱得更加起劲了。

但是,后来回去睡觉时总觉得那里不太对劲。

03

还有一种东北美食,准确地说是铁岭美食,是让我终生难忘的。

它叫牛肉火勺。

这其实是一种非常有特色的回族小吃。

它的外形以及结构非常像汉族的馅饼,只是个头更小一些。

但是吃起来的感觉是和馅饼完全不同的,我觉得绝对秒杀馅饼。

如果你把它放在嘴里咬下去,首先,你会感受到外皮的酥脆。

再下去,是内皮的软糯,还有一些微微的肉香。

再咬下去,牛肉的香味会喷涌而出,瞬间充满你的口腔,征服你的味蕾。

然后就不用我说了,你可以让舌头和口腔相互完美地配合着把它嚼碎,咽下。

张开嘴巴,呼出一口热气。

太香了。

大家等一下啊,我擦一下键盘。

好了。

冬天去到店里,点上十个火勺,来上一碗浓白色的羊杂汤,加上胡椒粉,一口气吃喝下去,世界都变得无比美好的感觉。

04

不过,我对这种食物还有另一种情感包裹在里面。

记得我在上小学的时候,是爸爸每天骑自行车送我上学。

雪很大,风很大,爸爸用围巾、帽子、羽绒服把我裹成一个木乃伊,然后努力地蹬着自行车。我坐在自行车的前梁上,用戴着厚厚手套的双手抓着自行车把。

我感到头上飘过一片片白色的气体,我回头看去。

那是爸爸嘴里呼吸出的气体,被冷口气变成了白色的水雾。

这时,爸爸的眉毛和胡须上已经布满了冰霜。

从家到学校,骑车大概要40分钟。

在快到学校大门的地方,有一家卖牛肉火勺的店。

每次到了这里,爸爸会把车停在路边,告诉我站在这里等他,不要乱动。

然后他走过覆盖着厚厚积雪的街道,去给我买牛肉火勺。

我看着他的背影,有几次他甚至都要摔倒了,不过他很快恢复了平衡,小跑着进入店里。

不一会儿,他就回来了,然后骑车送我到学校门口。

他从怀里拿出用油纸包好的牛肉火勺,提给我,并嘱咐我放进书包,到了学校再吃。

我小心翼翼地将火勺放好,和他挥手再见后,跑进学校里面。

多年后,我经常会梦见这个画面。

爸爸脸上的风霜,街道上厚厚的积雪,爸爸有些蹒跚的背影,带着他体温的牛肉火勺。

这一切,对我来说都是最美好的记忆。

我已经没有机会和爸爸讲我当时的感受,因为他已不在这世间。

我对牛肉火勺的眷恋,不是因为它的美味。

而是因为爸爸曾用它承载着他那份不善表达的爱。

05

曾经有一位厨师说过:每道菜都是有灵魂的。

我相信。

我把美味吃进嘴里,闭上眼睛。

便能看见那些熟悉得如同刻在脑海里的画面。

看见那些无论如何改变此生都无法忘却的人。

我是一个吃货,我吃进的不仅仅是美味,还有一份浓郁悠长的乡愁。

-END-

作者简介:老曹,一个活得自我,怀揣梦想,从未死心的奔四老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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