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铁岭又一名教师因有偿补课受处罚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教育热点问题,市教育局决定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活动。
为加大处罚力度,市教育局、市人社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出台了我市有史以来最严的处理办法,即《关于对在职教师“乱补课、乱发行、乱收费”及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处理办法(暂行)》,进一步量化了处罚标准,对查实的违规违纪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行政处分、降低聘任一个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正高降至高级、高级降至一级、一级降至二级、二级降至三级)、调离教育教学岗位、撤销校内党政职务,五年内不安排党政职务、当年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取消五年内的评先选优资格,对已取得荣誉称号五年内不予承认,担任班主任的,解除班主任职务,五年内不得担任班主任职务等处分。
1月20日,根据群众举报,市教育局执法工作人员在银州区惠源西区一平房内发现铁岭市第一初级中学教师刘秀艳参与有偿补课行为,现场共有40余名学生。针对此行为,市教育局依据《关于对在职教师“乱补课、乱发行、乱收费”及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处理办法(暂行)》(铁市教发〔〕2号)文件规定,对该同志给予行政记过处分、降低聘任一个专业技术职务等级,降聘后按相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等处分。全市中小学教师要从上述典型违规行为中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
市教育局本着对社会、对学生及家长负责的态度,在今后的专项治理工作中,将积极采取有力措施,长期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发力,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同时,欢迎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共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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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兵山市教育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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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〡记者张芙蕖
编辑〡霖霖责任编辑〡大漠孤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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