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就业创业政策解读三
自主创业给予创业场地补贴和创业项目推荐补贴
对没有进入孵化基地(园区)、租赁场地进行首次自主创业(指首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高校毕业生(毕业3年内)、退役士兵及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给予元/年的创业场地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对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及创业明星给予元/年的创业场地补贴。关于认定条件,人社部门将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创业项目推荐单位(或个人)推荐的项目,被创业者采纳并付诸实施的,每吸纳一名失业人员,财政部门给予项目推荐单位(或个人)元的一次性创业推荐补贴。一次性创业推荐补贴原为元,这次调整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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