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铁岭市山东东营湖北省辽宁鞍山市
-12-07字号:小
中
大来源:铁岭市教育网18
根据《关于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安排的通知》(辽教师[]2号)和“辽宁省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面试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与地点 1.面试时间:年1月6日早7:30(详见准考证)。 2.面试地点: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师范楼——铁岭市新城区黑龙江路45号 二、面试内容与形式 (一)面试内容。主要考核申请人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如需了解《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等相关面试信息,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 (二)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抽题、备课(活动设计)、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陈述)、评分等环节进行。 (三)面试程序。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四)面试科目。 1.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小学语文、小学英语、小学社会、小学数学、小学科学、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考生需选择相应的报考科目。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应与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中职文化课类别考生面试与高中类别一致,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老师的考生面试时,需加试专业知识概述,时间5分钟。 2.根据教育部要求新增部分学科。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其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学科。具体面试暂由市教育局自行命题并组织面试,申报上述学科的考生,如有问题请在现场确认时咨询。 三、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 (一)报名条件。符合《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辽教发[]号)规定的报名对象、报名条件,且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限内的,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二)网上报名。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实行网上报名,本次面试网上报名时间为年12月12日8:00至12月15日16:00。符合报名条件者,可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注意事项: 1.参加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网报时不用重新注册。参加其他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及报考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尚不具备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进一步的网上报名操作。 2.报考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需在网报时选择铁岭市考区(即考生本人户籍或人事关系在铁岭市或在铁岭市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需在网报时选择“辽宁省幼儿园”考区;报考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需在网报时选择“辽宁省中职文化课”考区;报考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需在网报时选择“辽宁省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课”考区。 3.考生须本人通过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和学校团体代替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填报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笔试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若有考生变更手机号码,可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教师资格考试客服电话核实身份后,进行人工重置操作获取新的登录密码。(客服电话-) (三)现场确认。我市本次面试报名现场确认时间为7年12月19日、20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报考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到铁岭市教育局(铁岭市新城区金沙江路30号)四楼会议室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现场确认须携带以下材料: 1.铁岭市户籍考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考生可通过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点击“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本人笔试成绩信息,并进行打印,下同);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2.人事关系在铁岭市的考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2)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3.市内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学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2)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 (3)考生本人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管理部门证明原件及学生证原件。 (四)考试缴费 除幼儿园、中职类别外,其他类别考生均需现场确认。审核合格通过的考生,应再次登录报名系统,在网上缴纳考试费,收费标准按照《关于调整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辽价发[6]6号)文件执行。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收费标准:幼儿园教师、中等职业教师为每人元,其他类教师为每人元。网上缴费截止日期12月21日15:00,未按时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 (五)准考证打印。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为年1月1日至年1月6日,考生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面试。 四、面试成绩查询与合格证明发放 (一)面试成绩查询。本次面试成绩查询时间为年3月6日,考生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本次面试成绩。 (二)合格证明发放。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的考生,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合格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的必要条件。面试成绩公布后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遵守教育部《面试考生守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认定和处理。 (二)了解《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等信息,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
铁岭市教育局二○一七年十二月六日
山东东营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12-08字号:小
中
大来源:东营市教育14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和山东省工作安排,现将我市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报名条件报名参加东营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读生为就读学校)在东营市的中国公民。(二)报考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三)参加国家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符合相应学历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3年级(含)以上学生(指在读全日制专科、本科3年级及以上学生,在读全日制专升本本科生、研究生)可凭在校学籍证明报考,其他在读生不能报考。二、面试内容及科目(一)面试内容面试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了解各科目考试大纲,请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二)面试科目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共10个科目。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共18个科目;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共17个科目;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同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科目根据考生的专业确定。选报面试科目时,请考生注意:1.笔试报考小学类别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A、A)的考生,面试时仅限于报考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笔试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A,A)的考生,面试时仅限于报考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已取得、、、科目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可替代相应的A、A、A、A。2.报考初中、高中和中职文化课类别的考生,面试科目须与报考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其中,科目三不开考的除外);报考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类别的考生,应根据考生的专业(依据所学专业或技术等级证书确定)选报相应的科目。三、报考流程(一)网上报名1.报名时间:12月12日至15日。2.报名方式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网上注册、报名。考生报名时应选择东营市为面试考区,“报考省份”请选择“山东1”。3.报名要求考生报名时要按规定选择考区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由于考区选择错误或报名信息填写错误造成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使用风景照、写真照等。照片中应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按规定要求选用,照片不符合要求可能导致现场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考生参加考试,相应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考。(二)现场审核考生应在12月13日-16日持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选择相应的现场材料审核确认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场审核确认点见附件)。现场审核时,考生提交材料如下:1.以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2)毕业证书原件(国(境)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普通高校在读生可提交盖有学校公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学生证丢失或信息不全的应提交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3)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2.以工作单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2)毕业证书原件,国(境)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3)由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无档案存档权限的单位,应提供报考地的市、县存放人事档案的人才服务中心等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原件或社保部门出具能证明考生正在当地参加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明细原件等材料代替)。3.以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的考生:(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2)盖有学校公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须能明确体现考生为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本科3年级及以上学生或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专升本本科生、研究生),学生证丢失或信息不全无法确认考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及在读年级的应提交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3)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学生、研究生还需提供专科、本科毕业证书原件。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考生,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请考生注意:(1)现场确认时,考生提交的学历证书是否有效,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结果为准(其中,国(境)外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为准)。为提高效率缩短确认时间,考生应提前自行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打印备案表的,应提前自行通过学信网申请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并保存好学历验证材料,以备现场确认及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使用。(2)学历证书无法通过验证的不能报考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提供虚假材料报考的考生,将被列入国家限制数据库,不能报考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由此造成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3)现场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经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三)网上缴费1.缴费截止时间:12月17日下午17:.缴费要求:所有考生通过现场审核后,须于缴费截止时间前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现场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补办。提醒:多人共用一台电脑进行网上缴费时,请勿在同一浏览器同时登录多人账户操作,否则可能导致一人缴费多次而其他人缴费不成功的情况。3.收费标准面试收费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函[]63号)规定执行,每人次收费元。考试费一旦缴纳,即入省级国库,无法退费,请考生注意。(四)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年1月1日-7日。(五)参加面试1.考试时间全省面试开始时间统一为年1月6日,考生面试场次由报名系统随机生成,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场次和时间到达考点参加面试。2.面试流程除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生外,其他考生面试均使用国家面试测评系统,面试流程如下:(1)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2)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3)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4)试讲或演示。考生按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5)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类别考生面试按各有关要求和程序执行。(六)面试结果公布面试结果可于年3月6日后登陆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为缩短考生获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时间,教育部考试中心不再为笔试、面试均合格考生制发纸质合格证明。考试合格的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自行打印“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作为必要材料之一,提供给认定机构使用。四、考试违规处理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做到诚信参考,若出现考试违规情形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五、其他注意事项(一)考生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提交后将无法修改,请考生在报名时认真填写。特别提醒: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考生报名,对因他人代报或本人填报错误造成报考信息有误,或考试期间、考后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造成考试合格证明与身份信息不一致,相关考试信息和考试合格证明信息将无法更改,影响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能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进行面试报名操作。(三)参加年下半年笔试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参加年下半年之前国家教师资格笔试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四)国考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1.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2.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3.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五)山东省下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于年上半年进行,请考生在国家公布面试结果后,及时 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教师[3]9号)文件精神,结合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号)和我院与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鄂综考〔〕9号)相关规定,现将我省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年12月12日至15日16:00;
现场审核时间:年12月12日至15日16: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年12月18日09:00;
考试时间:年1月6日至7日。
二、报考条件
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我省并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各科笔试成绩合格且成绩在2年有效期内的考生,可报名参加面试。
三、报名及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特别提示:
(1)从年下半年起,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在小学类别新增“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三个科目;在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新增“日语(初级中学)”、“俄语(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初级中学)”、“日语(高级中学)”、“俄语(高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六个科目。
其中,除“小学全科”面试安排在孝感考区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及考试外,其余面试新增科目全部安排在武汉考区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及考试,其它考区均不接收相关科目的面试报考。
(2)全省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全部安排在武汉考区(华中师范大学)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及考试,其它考区不接收“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面试的报考。报考“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的考生,请自带所学专业教材参加面试。
(3)符合报名条件的普通全日制华中师范大学师范本科在校生只能选择“华中师范大学师范生考区”进行报名,有关报考及其他问题直接咨询华中师范大学,咨询电话-。
华中师范大学非师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就近报考,但不得选择“华中师范大学师范生考区”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4)省内各市州考生应在户籍所在地或人事关系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不得跨地区报考。
2、现场确认。本省户籍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相应毕业证书(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考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确认时须携带在籍学习证明)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确认。外地身份证本省户籍者,还应携带本人本省户口本。
非本省户籍者,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相应毕业证书(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考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确认时须携带在籍学习证明)、在湖北省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在湖北相关地区居住证,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确认。
身份证明材料、学历材料和居住证均须带原件和复印件。如果学历材料为国外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名缴费。现场确认后,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并确认缴费成功。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鄂价费规[3]28号)相关规定,我省面试报考费为元。
4、准考证取得。考前一周内,考生必须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湖北省面试报名现场确认地点及咨询电话。
考区名称地址电话武汉市华中师范大学(洪山区珞喻路号华中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大楼对面高职体育场)-武汉传媒学院(江夏区藏龙岛凤凰大道特一号5号教学楼)-武汉市第一商业学校(江岸区江汉北路号综合楼)-武汉商学院(汉阳校区)(汉阳区墨水湖路48号(五里新村)教学楼)-武昌理工学院(江夏区江夏大道16号行政楼一楼)-文华学院(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文华园路8号文华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负一楼左侧学生超市背后)-武汉华夏理工学院(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号体育馆一楼(乒乓球室))-黄石市湖北师范大学教务处(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十堰市十堰市教育局附一楼招生考试院服务部(十堰市北京北路72号)-宜昌市宜昌市教育招生和考试办公室(宜昌市体育场路27号教育局大楼7室)-襄阳市襄阳市教育考试院(襄阳市襄城区琵琶山路4号)-鄂州市鄂州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鄂州市滨湖南路60号教育局办公楼3楼办公室)-荆门市荆门市招生考试局(荆门市掇刀区虎牙关大道56号)-孝感市孝感市教育考试院(孝感市交通大道号市教育局一楼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荆州市荆州市教育考试院(荆州市沙市区园林路81号考生服务大厅)--
黄冈市黄冈市教育招生和考试局(黄冈市赤壁大道83号教育局一楼报名大厅)-咸宁市咸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咸宁市咸安区咸宁大道11号)-随州市随州市教育考试中心(随州市曾都区舜井大道南端)-恩施州恩施州教育考试院(恩施市清江东路8号)-8仙桃市仙桃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仙桃市仙桃大道中段58号进贤楼三楼信息科)-潜江市潜江市招生考试院(潜江市教育局招生考试院综合考试办公室潜阳东路3号)-天门市天门市招生考试院(天门市竟陵钟惺大道35号市教育局一楼室)-华中师范大学师范生考区华中师范大学(洪山区珞喻路号华中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大楼对面高职体育场)-四、面试内容
1、考核内容
面试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2、面试方法
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面试统一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下发的面试测评系统。
3、面试过程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中职文化课类别考生面试与高中类别一致,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老师的考生面试时,需加试专业知识概述,时间5分钟。
(8)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4、考试成绩
面试总分为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由《考试大纲》规定)。
面试大纲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五、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处理。
六、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年3月6日起,登录网站( 七、合格证明
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 八、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面试报名环节与现场审核环节在同一时间截止,考生须安排好报名时间,以免耽误现场审核而错过考试机会。考生信息一经现场审核确认,将不再更改。
3.武汉考区由于考生人数较多,中心地段面试审核点排队时间较长,请考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审核点。考生的面试现场审核地点不一定是面试考试地点,请考生按准考证上的地点参加面试。
4.年上半年之前笔试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年下半年笔试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5.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不具备报名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面试网上报名操作。
6.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①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②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③拨打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
附件: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缴费流程图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在线支付方式列表
3.在籍学习证明
附件查看网址: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和《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有关规定。现将我市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幼儿园、中职教师资格面试工作由省里统一负责;小学、初中、高中教师资格面试工作由各市统一负责。
1、面试对象。
国考笔试合格并在有效期范围内人员。
2、报名、考试日程安排。
年秋季NTCE面试报名日期为12月12日8:00至12月15日16:00;
现场确认时间12月19日至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年秋季NTCE面试日期为年1月6、1月7日。
3、鞍山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现场确认点。
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60号,鞍山市教育局室。
具体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请看《辽宁省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面试公告》。
附件:
1、年下半年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面试公告.doc
2、年下半年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现场确认点.xls
鞍山市教育局
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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