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收藏铁岭市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监督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在暑假期间开展培训,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黑机构”,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现公布市、县(市)区教育局监督举报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4:30。(暑假期间双休日正常接听)。

铁岭市教育局

年8月8日

(华商报记者赵增宇、编辑项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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