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发布关于解除铁岭县银州区部分高风
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号)文件规定,经综合研判决定,自年11月25日22时起,将下列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一、铁岭县1.凡河新区浅水湾凤舞居4号楼1单元 二、银州区1.铁西街道繁荣社区亿泽佳苑4号楼3单元2.铁西街道阳光园社区阳光园1区3号楼3单元3.辽海街道心悦社区嘉隆欣苑1期9号楼1单元4.辽海街道心悦社区嘉隆欣苑2期23号楼1单元5.辽海街道安康社区中日友好巷教委北楼(柴河街南段28-1)2单元6.辽海街道凯旋社区罗曼春天6号楼3单元7.岭东街道文荟社区文荟阳光馨园小区3号楼2单元调整后,上述地区按照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低风险区非必要不出区,离开低风险区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铁岭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年11月25日(铁岭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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