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就业创业政策解读二
加强创业孵化平台建设
推进政府主导型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建设,通过盘活商业用房、闲置厂房等资源提供成本较低的创业创新场所,充分利用已有的各类园区,打造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推进政府和社会力量共同建设混合型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积极创建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返乡创业园,简化创业场所登记手续,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措施,鼓励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渠道下沉、带动网络创业。
到年底前,每个县(市、区)至少要建设1个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有条件的高校要建设服务于本校学生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对达到标准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补贴由每年4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县级孵化基地补贴由每年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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